佛罗里达州正推进一项电动自行车法案,规定在有行人的共用路径或人行道上,电动自行车须将速度降至时速16公里以下,并在距行人15米范围内减速,同时须让行并发出提示信号。法案还要求警方记录涉电动自行车事故,并成立专项工作组评估监管效果。目前该法案已获委员会推荐,并已通过州参众两院,等待州长签署生效。
纽约州此前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及驾照管理等监管措施,但因州预算流程延误,相关交通立法被迫搁置,最早或需等到2027年才能重启。随着纽约市电动自行车使用量激增,东河桥梁日均骑行量已近2.9万次,约8万名配送工人依赖电动自行车谋生,监管争议持续升温。支持登记制度的议员认为,缺乏可识别信息导致执法困难;而自行车倡导团体则指出,现有法规已涵盖违规行为,新增注册要求只会增加行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