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管理委员会(NRC)于10月22日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允许商业核反应堆申请方使用此前经能源部(DOE)或国防部(DOW)授权的反应堆示范项目所产生的分析、测试数据及其他技术证据,以支持其许可证申请。

该措施建立了一种更为直接的方式,将联邦示范项目的成果纳入商业反应堆安全审查,有助于减少重复性技术评估,使开发者能更顺畲地将先进核技术从测试阶段推向商业部署。

这项最终规则修订了联邦法规10 CFR第50和53部分的相关条款,明确允许申请方在证明反应堆设计能够实现其所需安全功能时引用此前的联邦授权结果。尽管NRC在以往的许可审查中一直会考量测试、分析及运行经验,但此次修订专门针对那些经DOE或DOW此前授权、并已通过测试验证能够安全运行的反应堆所采集的信息,设立了具体的监管条款。申请方能在多大程度上依赖这些证据,将取决于示范结果与拟议商业设计的契合程度,以及该信息是否满足NRC相关要求。

NRC称,这是自2025年5月23日唐纳德·特朗普总统签署第14300号行政令以来,其反应堆法规首次完成的重大修订。该行政令第5(d)条要求建立一条加速审批通道,用于批准那些已经过DOE或DOW测试、并已证明能够安全运行的反应堆设计。该条款指示,NRC对此类设计的审查“应仅聚焦于NRC许可所涉及的新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而不应对DOE或DOD流程中已经处理过的风险进行重新审视”。

NRC主席何·K·聂(Ho K. Nieh)在该机构的公告中表示:“这项规则实现了第14300号行政令对于从DOE和DOW项目向NRC商业许可加速过渡的设想。高质量的申请材料若能清晰展示DOE和DOW的成果如何满足NRC的要求,将有助于我们更高效地完成审查。”

新的许可路径

此次修订为在NRC现行商业许可要求下证明反应堆安全性提供了一个额外选项,涵盖第50和52部分建立的框架,以及第53部分下基于风险、技术中立的框架。这些修订并未建立独立的许可流程,也未使开发者免除适用于商业核设施的法定及监管要求。

在第50部分中,第50.43(e)条规范了对那些与1997年前获得许可的轻水反应堆设计存在显著差异,或采用简化、固有、被动或其他创新手段实现安全功能的反应堆设计的安全功能证明要求。现行条款规定了两种方式:申请方可以通过分析、测试或运行经验来证明各项安全功能的性能表现,评估其相互依存的影响,并提供充分数据以验证分析工具;或者,申请方也可依赖在特定运行及事故工况下进行的可接受的原型装置测试。

此次最终规则新增了第50.43(f)条,明确规定依据第50.43(e)条提交的申请“可纳入从此前经能源部或国防部授权、并已通过测试验证能够安全运行的利用设施中收集到的相关信息”。为与现行NRC法规保持一致,监管文本仍保留“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的名称表述。申请方必须说明此前授权结果中的哪些要素满足NRC的相关法规要求,包括第50.43(e)条所规定的安全证明要求。

与此相应,第53.440(a)(1)条的修订也允许在第53部分下类似地使用联邦示范证据,该部分要求申请方证明反应堆设计特征能够满足设计基准事故及其他许可基准事件所规定的功能标准。相关证明必须考量整个商业核电厂范围内的相互依存影响,以及电厂在整个运行寿期内相关安全功能所需满足运行条件的范围。

在上述两种情形中,这些条款都为申请方提供了一种补充手段,用以佐证其安全论证,有可能使NRC能够依托联邦示范项目已经形成的相关技术证据。不过,NRC方面强调,申请方仍须自行证明此前授权结果如何满足其要求,尤其是在示范设计与拟议商业反应堆存在差异的情况下。这些差异可能涉及反应堆设计、功能、相关危害、选址信息或基础安全假设等方面。

NRC在最终规则中承认了这一局限性,并解释称,DOE或DOW授权及相关测试的范围,可能并不能完全代表某一商业反应堆的具体配置,也未必涵盖NRC许可基准所需的全部分析内容。因此,申请方可利用此前的示范证据满足部分要求,但仍须弥补剩余差距,以确保全面符合NRC的要求。

该机构还强调,此项规则并未将监管权限从NRC转移至DOE或DOW,也不允许NRC放弃自身的安全评估职责。

最终规则文本指出:“本规则中的任何内容均未将NRC评估NRC批准申请的职能委托给DOE、DOW或任何其他机构,本规则中的任何内容也不允许NRC放弃独立审查。”

NRC表示,将继续开展必要的独立评估,以确认申请方是否满足1954年《原子能法》及NRC法规的相关要求。不过,该机构也表示,如果申请方能够证明此前DOE或DOW授权信息的适用性和相关性,NRC或许能够据此调整审查的重点和深度。

联邦反应堆示范项目已在推进中

这项新规则出台之际,DOE与美国陆军正分别推进各自的反应堆示范项目,未来有望为商业许可申请提供技术证据。尽管这两个项目都不会自动使其参与者获得NRC加速审查资格,但二者都在产生或正准备产生测试、运行及安全数据,开发者未来可能会寻求依据新条款使用这些数据。

DOE方面的工作已取得多项里程碑式进展。继该机构于2025年6月启动反应堆试点计划,并于同年8月从10家公司中遴选出11个初始项目之后,截至2026年7月4日,已有四座经DOE授权的反应堆实现零功率带燃料临界,超过了特朗普总统2025年5月签署的反应堆测试行政令所设定的三座反应堆目标。这些示范项目包括:Antares Nuclear公司的Mark-0反应堆(6月4日)、Valar Atomics公司的Ward 250反应堆(6月18日)、Deployable Energy公司的Unity反应堆(6月30日),以及Aalo Atomics公司的Aalo-X临界试验反应堆(7月4日)。

不过,这些项目是通过不同的DOE授权途径推进的。例如,Deployable Energy公司的Unity实验,是通过爱达荷国家实验室的核能发射台(Nuclear Energy Launch Pad)项目推进的,而非最初的反应堆试点计划。与此同时,位于得克萨斯州洛克哈特的Oklo公司的Groves同位素测试反应堆,于8月5日成为第五座实现临界的DOE授权反应堆。该低功率水冷设施用于支持同位素生产技术开发,与Oklo公司用于商业发电的Aurora反应堆有所不同。

尽管这些临界实验建立了自持链式核裂变反应,并提供了宝贵的反应堆物理数据,但它们并不能证明持续发电能力,也不能证明完整商业反应堆电厂的整体性能。尽管如此,开发者已开始研究这些技术证据未来可能如何用于支持许可审批。

与此同时,美国陆军正通过与国防创新部门(DIU)合作开发的“雅努斯计划”(Janus Program),推进一条更为直接的发电应用路径。今年8月,陆军为驻军基地的初期微型反应堆项目遴选出五家开发企业:Antares Nuclear公司(部署于北卡罗来纳州布拉格堡)、BWXT先进技术公司(部署于肯塔基州坎贝尔堡)、通用原子电磁系统公司(部署于得克萨斯州胡德堡)、Radiant Industries公司(部署于乔治亚州本宁堡),以及西屋政府服务公司(部署于纽约州德拉姆堡)。

根据该计划,美国陆军计划在2027至2031财年期间,通过基于里程碑的协议投入最多22亿美元资金。这些由承包商所有并运营的反应堆旨在为军事基地提供可靠电力供应,陆军的目标是依据第14299号行政令设定的部署目标,在2028年9月30日前实现至少一座反应堆投入运行。该计划同时也旨在支持可商业化微型反应堆技术的开发,不过陆军并不期望最初的五个项目都能在该截止日期前投入运行。

陆军反应堆监管办公室将负责这些国防用反应堆的安全授权审批工作,这将成为另一个潜在的、经联邦评估的反应堆性能数据来源。然而,对于希望将类似技术商业化部署的开发者而言,这些授权并不能替代NRC的许可审批。它们未来能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商业申请,将取决于示范证据的相关性,以及开发者能否妥善解决反应堆配置、运行条件、选址及相关危害方面的差异。

NRC的这项最终规则将在《联邦公报》正式发布30天后生效,该机构预计将于10月26日当周完成发布。

编者注:本报道持续更新中,POWER将在获取更多信息后对本文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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